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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房主体不合格

回迁房主体不合格
售房主体不合格怎么办

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的,受委托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然而,很多购房的消费者所签的合同,售房者往往都是乡政府、村委会,且在合同盖章处明确地盖上了“某某村合同专用章”。很显然,村委会是不能取得营业执照的,不用说,这种销售行为本身就是违法行为。


出现这种情况,一方面是村委会、乡政府出于经济利益,私自将改建、扩建的村民居住楼房卖给城镇居民;二是这种房属于村民住房改善范围,不属于商品房,房价便宜;三是消费者买房时不知道卖主不具备售房资格。只有买房者需要办理产权证时,才知道自己所买的房子办不了产权证。


在此,告诫所有准备买房的消费者,切不可图一时的便宜,与以村委会、乡政府名义的售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因为合同一旦签订后,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麻烦是不堪设想的。


商品房具体可以分为期房与现房,而说到购买商品房查看哪些证件的话,就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了。由于购买期房存在的法律风险更大,因此有意向购买期房的话,更是要小心谨慎,审查清楚开发商应当具备的预售资格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