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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能不能占有改定占有

不动产能不能占有改定占有
不动产能不能占有改定占有
可以占有改定,占有改定是观念交付的一种。

财产出让人将其特定财产让与他人,同时又与受让人约定债权关系并依此仍保留对该财产实际占有的复合法律行为。

占有改定通过让与财产的物权行为和约定占有的债权行为形成了双重占有:

出让人对物的直接占有和受让人对物的间接占有;

同时又意味着完成了两次拟制交付:

基于物权变动的交付和基于债务(如租赁)履行的交付。

这一过程虽不含有实际交付内容,但却具有物权变动和履行交付的双重法律意义。

占有改定制度源自德国民法,后为许多大陆法国家的民法所确认,它为现代社会民事活动提供了灵活便利的交易形式。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八条规定,基于合同关系等产生的占有,有关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用、收益、违约责任等,按照合同约定;

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