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顾问/法律/列表

合同未生效的管辖权

合同未生效的管辖权
管辖权异议费用未缴纳怎么办
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不由当事人预先交纳案件受理费。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六款规定: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第八条第三款规定: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依据前述规定可以得知,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不由当事人预先交纳案件受理费,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