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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串标罪立案条件

黄石串标罪立案条件

受案范围,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都有明确的管理范围,比如普通的基层法院不能审理涉外专利侵权案件,这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当事人在起诉时候,一定要明确是否在该法院的受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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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串标罪立案条件

刑法上规定的是串通投标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颁布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这就是串通投标罪的立案条件:

(一)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三)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四)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

(五)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