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顾问/法律/列表

离婚后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情形有哪几种

离婚后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情形有哪几种
离婚后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情形有哪几种
1、相对方具有规定的严重过错行为: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此为限制性的列举规定,实践中不能对法定的过错行为作任意的扩大化解释。
2、请求方无过错。
请求方须为无过错,如双方均有过错,则根据过错相抵原则,任何一方均不能以对方有过错为由要求赔偿。
3、相对方因该严重过错行为而导致夫妻离婚。
因严重过错行为而导致夫妻离婚。只有当因夫妻一方的过错而导致双方离婚的,才需追究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过错一方不得以对方有过错为由提起损害赔偿之诉。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对当事人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也不予支持。
此外,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在适用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三种不同情况:
(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2)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一审时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另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