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能否先予执行 普法法律网 法律 3.16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能否先予执行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是可以先予执行的。《民法典》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TAG标签:先予执行 医疗纠纷 医疗 纠纷 损害 责任 医疗事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