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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的送达

离婚诉讼的送达
涉外离婚诉讼文书如何送达

法律文书送达是案件审理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案件的审理。然而国内诉讼案件的送达比较简单,但相对而言涉外离婚诉讼的文书如何送达就复杂一点。若涉外当事人都在国内,文书送达方式同国内居民离婚的文书送达方式,即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和公告送达;若一方在国外,在国内的一方知道其住址的,可以通过下面的途径送达:


1、条约规定的方式送达,如果双方国家之间有国际条约或者双边互惠条约,那么就按照约定的方式送达。


2、外交送达,这个规定在于国家间没有互惠基础或者国际条约,那么通过国家的外交关系和外交规定,直接在国家间送达。


3、中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委托驻外使领馆代为送达,也是说中国国籍的人在外国居住,那么法律文书就可以通过我国驻外国领馆代为送达。


4、向受送达人在中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这点需注意,通过向业务代办人送达,需通过业务负责机构授权才可以。


5、邮寄送达,如果其它送达方式都不方便或经对方同意的,那么可以采取邮寄送达,邮戳上的时间为送达日期。


若一方在国外,在国内一方不知道其住址的,只能公告送达,这是因为对于离婚身份的案件,被告不在国内的话,采取原告住所地法院管理的方法,那么不知道具体地址,只能公告。


小编已经做了介绍,详细大家也都有了一定的了解,涉外法律文件是很明确的也是很详细的,文件送达的方式和时间要求在本文已经做了详细介绍,这也是涉外法律的规定,所有的文件的处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果不符合大家规定,或者说不按照法律规定进行送达的,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