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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经常殴打妻子的情况下可以起诉离婚吗

丈夫经常殴打妻子的情况下可以起诉离婚吗
丈夫经常殴打妻子的情况下可以起诉离婚
1、丈夫经常殴打妻子的情况下,是可以起诉离婚的。因为丈夫对妻子是实施家庭暴力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时其作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之一,法院在审判之后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