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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辩护书

法庭辩护书
法庭辩护书制作要点包括哪些内容?怎样写好法庭辩护书
法庭辩护书制作要点: 法庭辩护词,是辩护人为了维护刑事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在法庭辩论阶段,根据事实和法律,说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应当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发言。根据我国《刑诉法》第32条和第35条的规定,在刑事案件审判阶段,被告人除自己依法行使辩护权外,有权委托1至2名律师、监护人、亲友、人民团体或者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担任辩护人,还可以接受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法庭辩护词,是与公诉人的公诉词相对而存在的,两者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分析案件事实,论证案件性质,并提出适用法律的意见。辩护律师与公诉人通过辩论,使人民法院客 观、全面地了解案情,查明案件事实真相,正确定罪量刑,公正处理案件。因此,制作一份有力、完美的辩护词对促进公正审判、维护法律尊严和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是具有积极意义的。就形式而言,法庭辩护词体现为言辞形式,律师或其他辩护人为有效辩护起见,一般都事先详细写出书面辩护词,在法庭审判阶段不断地加以补充和完善,然后在适宜的时机进行宣读或阐述。在某些情况下,有的规范性文件对法庭辩护词的形式也有限制性的规定《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第130条规定,二审案件不开庭审理的,律师应向法庭提交书面辩 护意见。 应当指出,律师作为辩护人参加刑事诉讼时,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在仔细阅卷的基础上详细拟定书面辩护词,在法庭辩论结束后可以将其交于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