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第三人和无权代理 普法法律网 法律 3.12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善意第三人是指该第三人不知道法律关系双方的真实情况,通常是指合法交易中,不知情的,已经办理了登记的权利人。无权处分他人动产或不动产的占有人,不法将动产或不动产转让给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时出于善意,就可以依法取得对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受让人在取得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以后,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而只能请求转让人(占有人)赔偿损失。 TAG标签:损害赔偿 善意 代理 无权 人身侵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