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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变更通知书不见了

法人变更通知书不见了

公司变更必须按国家制定的法定程序进行。公司必须首先提交变更报告书,包括变更的目的及变更的具体内容,经股东大会审批、备案,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否则被视为违法。公司发生分立或合并以后,无论是继续存在的存续公司,还是合并以后的新设公司,都会发生业务职能的变更,都需要变更公司章程。业务职能变更和公司组织变更是同一变更过程的两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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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变更通知书不见了怎么办?相关的法律法规是什么?

以下就是法人变更通知书不见了的相关回答。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4、 依照《公司法》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变更决议,涉及章程变更的应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1) 名称变更: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以及公告; (2) 经营范围变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 注册资本变更:出具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减少注册资本需公告三次; (4) 住所变更: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5) 法定代表人变更: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或任命书(国有独资)、身份证、暂住证(指外省市身份证)复印件; (6) 股东变更:需重新提交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投资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付款凭证、新股东执照复印件(加盖发证机关印章)。 5、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审批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 本局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7、 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和IC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