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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案件不予受理的裁定上诉状

自诉案件不予受理的裁定上诉状

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依照相应的法定程序在当事人以及其他与该诉讼行为有关的参与人共同见证的情况的,就当事人相关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的程序就叫做刑事诉讼。根据诉讼的内容和形式不同,诉讼活动可以具体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部分。刑事诉讼是实现国家刑罚权的活动。刑事诉讼的中心内容是解决被追诉者的刑事责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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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案件不予受理的裁定上诉状的内容有哪些

1、首部。这部分应写明以下事项:

(1)标题,写明“刑事上诉状”字样。

(2)在上诉人栏内,写明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

(3)在被上诉人栏内,写明被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提出上诉者不列被上诉人)。

(4)案由,写明不服原审判决(或裁定)的事由:“上诉人因××一案,于××××年××月××日收到×××人民法院××××年××月××日(××)×字第××号刑事×××,现因不服该×××提出上诉。”

2、上诉请求和理由。上诉请求,主要写明上诉人不服原审裁判,要求二审法院撤销、变更原审裁判,或请求重新审理。

上诉理由部分主要是针对原审裁判的不当,采用驳论手法,在反驳中正面说理,阐述上诉的根据。

这部分写完,正文即结束,下面写:“……为此,特向你院上诉,请求依法撤销原判决(或裁定)予以改判(或重新审判)。

此致×××人民法院”

3、附项及尾部。附项按规定写明下列事项:本上诉状副本×份。

尾部为,在右下角由上诉人签名盖章,注明具状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