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名称开错了怎么办 普法法律网 法律 1.6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发票名称开错了怎么办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第二十条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本规定所称抄税,是报税前用IC卡或者IC卡和软盘抄取开票数据电文。 TAG标签:票据纠纷 名称 发票 金融保险 开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