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民生综合责任保险 普法法律网 法律 1.22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产品责任保险是什么承保生产者或销售者因产品缺陷引起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 产品责任保险的基本责任有两项: (1)在保险有效期内,保险公司在保单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赔偿被保险人生产、销售、分配或修理的产品发生事故,造成用户、消费者或其他任何人的人身伤害(包括疾病、伤残、死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责任; (2)被保险人为产品事故所支付的诉讼、抗辩费用,及其他经保险公司事先同意支付的费用,保险公司予以赔偿。 TAG标签:民生 山东 保险理赔 责任保险 金融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