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 普法法律网 法律 3.09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五项称:“在路边停车应紧靠道路右侧”,《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指出:“车辆在停车场以外的其他地点临时停车,必须按顺行方向靠道路右边停留”,2011年7月通过的《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七十条规定“在停车场以外的道路临时停车,应当按顺行方向停车,车身右侧车轮外缘距离道路边缘不超过0.3米”,违者“处二百元的罚款” TAG标签:安全法 交通事故 实施 道路交通 交通违章 四川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