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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院保理合同纠纷

江苏法院保理合同纠纷
法院审理合同纠纷案件的期限是多长?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简易程序是可以转为普通程序的,转了之后就可以按上述规定计算审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