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相关解释 普法法律网 法律 1.11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 高检发释字〔1999〕2号) 二、渎职犯罪案件 (二十八)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案(第415条)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是指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放行的行为。 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而予以放行的,应予立案。 TAG标签:人员 边境 刑事辩护 越国 刑法法规 放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