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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金行政行为

国家赔偿金行政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赔偿

除立法行为能否赔偿外,还存在一个对抽象行政行为可否赔偿的问题。对此理论界还有争议,目前普遍的观点是:根据行政诉讼法,抽象行政行为不能被直接起诉,即使该行为违法,如果发生使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现实后果,也要通过具体行政行为实施,所以完全可通过起诉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赔偿诉讼,不必诉抽象行政行为。对此,笔者认为不无商榷之处。并非所有影响公民权益的抽象行政行为必然通过具体行政行为实施,例如行政机关发布一项禁止某些人从事某种活动的规定,自发布生效之时就可以造成相对人损害,而不必通过具体行为实施。如果不允许相对人对抽象行为提起赔偿诉讼,必然放纵行政机关这方面的违法行为。


作为公民,在我们的权利受到侵害的时候,我们是有权利要求任何机构或者个人去对我们遭受的损害进行一定的补偿的,但是我们在维权的过程中也要遵从一定的法律法规,合理维权,不要对其他人的利益造成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