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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公积金贷款材料

园区公积金贷款材料
苏州园区公积金提取都需要什么资料?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款收据或房屋所有权证。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住房座落在城镇的,提供县级以上规划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工程预(决)算报告;住房座落在农村的,提供村级以上批准建房证明、宅基地证明和工程预(决)算报告。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座落在城镇的,提供县级以上房管部门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产权证和工程(预)决算报告;住房座落在农村的,提供村级以上修房证明、宅基地证明和工程预(决)算报告。(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借款合同、还款证明。(三)被纳入本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提供特困职工证明、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四)离休、退休的,提供离休、退休证明。(五)出境定居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籍管理部门的户口注销证明、出境证明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或县级以上劳动部门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七)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籍管理部门的户口迁移证明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八)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职工户口簿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九)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司法部门的判决裁定书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十)因参军、上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入伍、入学等相关证明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十一)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账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提供居委会出具的未重新就业证明。(十二)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职工死亡证明或司法部门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公证部门对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调解书。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应向所在单位提供有关资料,所在单位核实后向市公积金中心或分中心、管理部提出支取申请。转入集中封存账户的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本人凭支取证明及身份证,向市公积金中心或分中心、管理部提出支取申请。谢谢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