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村宅基地补贴 普法法律网 法律 1.54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四川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不超过规定标准面积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为每人20至30平方米;3人以下的户按3人计算,4人的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的户按5人计算。其中,民族自治地方农村村民的宅基地面积标准可以适当增加,具体标准由民族自治州或自治县人民政府制定。以上是关于四川省农村宅基地管理的解答。 TAG标签:宅基地 征地拆迁 补贴 农村 四川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