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耕地占用拆迁补偿标准 普法法律网 法律 3.08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农村占用耕地补偿标准1、征用稻田、菜地(鱼塘、藕塘)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该耕地年产值的8至10倍。 2、征用旱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该土地年产值的6至8倍。 3、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征用旱地年产值的2至4倍。 TAG标签:土地征收 补偿 武汉 耕地 拆迁 征地拆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