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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拘役拘留的区别

管制拘役拘留的区别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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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拘役的区别

管制刑是指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限制其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
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两者最大的区别是是否剥夺人身自由,那么具体区别如下: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到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一年。
管制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