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债权转让业务 普法法律网 法律 3.19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保险公司的业务1. 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2. 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我国的保险公司一般不得兼营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 TAG标签:债务债权 保险公司 债权债务 债权 业务 转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