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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撤销和无效情形

商标就是公司或企业的重要财产,是区别与其他商品的重要标志,也是用户辨认的最重要方式之一,但是商标的取得必须经过规定程序才能取得,这样其他公司不能侵犯该公司已登记的商标。商标受法律的保护,注册者有专用权。在中国有“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之区别。注册商标是在政府有关部门注册后受法律保护的商标,未注册商标则不受商标法律的保护。

商标撤销和无效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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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商标撤销和无效



    商标无效和商标撤销是两个概念,商标无效是商标自始不具有商标的效力,通常是由于商标在注册之初因违反商标法相关的禁止性规定或用欺骗和不正当手段获得商标的,商标被认定无效。商标如果被无效宣告,那么商标从申请之日开始就不被法律保护,该商标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商标。



    商标撤销是原本有效的注册商标因为使用不当或超过商标使用期限而造成的无效。商标无效是注册时的原因造成的,而商标撤销通常是后续使用过程中造成的。



    商标撤三申请



    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商标无效宣告



    对核准注册的商标,自核准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其侵犯了在先权利或利益的,或任何人认为其违反了禁注条款或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的,均可以向商评委提出无效宣告。驰名商标不受五年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