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顾问/法律/列表

医疗事故的纠纷人身损害赔偿

医疗事故的纠纷人身损害赔偿
“医疗人身损害赔偿”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有何不同

“医疗人身损害赔偿”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在法律适用、鉴定类别、赔偿项目、赔偿标准和赔偿数额上,都有很大不同。


1、在法律适用方面,审理“医疗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而审理“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则要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相对来说,前者对患者有利,后者对医疗机构有利。


2、在鉴定类别方面,“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必须委托医学会组织专家组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而“医疗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则可以进行司法鉴定即可。相对来说,前者对医疗机构有利,后者对患者有利。


3、在赔偿项目方面,“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没有“死亡赔偿金”,且在项目计算及赔偿系数上差异很大。


4、在赔偿数额方面,以一个城镇居民死亡为例,按“医疗人身损害赔偿”案审理,可能赔偿二十余万元;而按“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审理,则最多只能赔偿六万元。


我们也应该对现在的医患关系进行一定的反思,到底是什么造成了这样的结果呢?我们应该思考,这样的后果会造成什么样的医患关系呢?能帮助病人的只有医生,而医生只有抱有一颗医者仁心才能让病人相信自己的医术,社会在变化,我们也应该想办法去改善现在这样的医患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