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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车取消交强险

挂车取消交强险
那个有关于挂车取消交强险了吗?
这个挂车取消交强险要根据国务院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修改,自2013年3月1日起,“挂车不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牵引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牵引车方和挂车方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为此,随交强险一起缴纳的车船使用税将不再由保险公司代扣代缴。我市的挂车司机可以前往市地方税务局吴宁办税大厅办理车船税申报缴纳业务,计税标准为30元/吨每车每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