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制后企业对原企业债权的主张 普法法律网 法律 1.18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破产企业怎样主张债权《破产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清算组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报请人民法院裁定后执行。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三)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时,按照比例分配。第三十八条规定:破产财产分配完毕,由清算组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破产程序终结后,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 TAG标签:公司经营 企业 债权 公司变更 改制 对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