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可撤销、可变更合同包括哪些类型 普法法律网 法律 3.17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民法典》规定可撤销、可变更合同包括哪些类型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所谓重大误解的合同,是指行为人因对合同的重要内容产生错误认识而使意思与表示不一致的合同。2、显失公平的合同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如果履行对其有重大不利的合同。3、因欺诈订立的合同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虚假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4、因胁迫订立的合同胁迫,是指因他人的威胁和强迫而陷入恐惧作出的不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 TAG标签:变更 民法典 合同纠纷 合同 撤销 合同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