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解释49条 普法法律网 法律 4.9K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刑事诉讼法解释 155条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 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 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 TAG标签:诉讼仲裁法规 诉讼仲裁 刑事诉讼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