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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1、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是指文物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海关、城乡建设规划部门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行为。
2、法律依据
依据我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九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导致国家一、二、三级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的;
(2)导致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损毁的;
(3)其他后果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