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范围,土地征收 普法法律网 法律 1.7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TAG标签:行政处罚 行政类 土地 征收 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