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一百一十四条 普法法律网 法律 7.33K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民事诉讼法三百零四条民事诉讼法不存在第304条,如果是《民诉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三百零四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案外人、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由执行法院管辖。 TAG标签:诉讼管辖 四条 民事 诉讼仲裁 一百一十 诉讼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