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亲兄弟纠纷案例 普法法律网 法律 2.76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农村宅基地亲兄弟纠纷土地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TAG标签:征地拆迁 案例 宅基地 纠纷 亲兄弟 农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