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相关解释具体有哪些重要规定 普法法律网 法律 2.03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最高院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相关解释具体有哪些重要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04年修正)》(1986年7月1日)(节录)第三十条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第三十一条禁止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第三十八条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第三十九条偷捕、抢夺他人养殖的水产品的 TAG标签:最高院 非法 捕捞 刑法法规 刑事辩护 水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