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在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如何解决 普法法律网 法律 6.61K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未在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如何解决未在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公司法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三条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申报债权,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的,清算组应予登记。公司清算程序终结,是指清算报告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完毕。 TAG标签:个人债务 期限内 债权债务 申报 债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