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普法法律网 法律 3.07K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2、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所谓的情况紧急,主要是指下列情况: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需要立即制止某项行为的;需要立即返还用于购置生产原料、生产工具款的;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的。 TAG标签:适用范围 先予执行 诉讼仲裁 判决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