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法院文书的治安处罚 普法法律网 法律 2.51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不签治安处罚的文书有什么影响为了提高办理治安案件的效率,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了当场处罚程序。但即使是在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情况下,人民警察也应当填写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当场填写的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被处罚人的姓名、违法行为、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公安机关名称,并由经办的人民警察签名或者盖章。 TAG标签:治安处罚 刑事犯罪辩护 文书 伪造 刑事辩护 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