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配件损坏赔偿 普法法律网 法律 1.31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新交规对损坏汽车车牌的处罚1、故意遮挡、污损或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牌好的记3分罚款100元。依据:《交通安全法》第95条第2款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交通安全法》第90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2、2013年1月1日起,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一次性记12分。 TAG标签:汽车配件 赔偿 刑事辩护 损坏 刑事处罚辩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