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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处拘役后缓刑

判处拘役后缓刑

在一定条件下,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罪犯在考验期间内表现好的话,会被判为缓刑。那么对于被判拘役的犯罪分子来讲,此时是否能够同时适用缓刑呢?本站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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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可以判处缓刑吗

我国刑法第72条规定了缓刑制度,具体条文为:“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因此,对于被判处拘役的被告人,可以根据案情适用缓刑。如果对于被判处拘役的被告人适用缓刑,其并处的附加刑仍须执行。例如危险驾驶罪,如果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在被告人宣告缓刑同时罚金刑仍需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