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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聪能免于刑事处罚吗

失聪能免于刑事处罚吗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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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聪能免于刑事处罚吗

一是要又聋又哑,二是犯罪情节不严重才可以免除。

《刑法》第19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于刑法所规定的聋哑人、盲人犯罪的从轻处罚的规定,在适用上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适用对象有两类:一是既聋又哑的人,即同时完全丧失听力和语言功能者,其中主要是先天聋哑和幼年聋哑者。二是盲人,即双目全部丧失权力者,主要也是指先天和幼年丧失现力者。

(2)对聋哑人、盲人犯罪,应坚持负刑事责任与适当从宽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3)正确适用对聋哑人、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原则。对于聋哑人、盲人犯罪,原则上即大多数情况下要予以从宽处罚。对于极少数知识和智力水平不低于正常人,犯罪时具备完全责任能力的聋哑人、盲人(多为成年后的聋哑人和盲人),才可以考虑不予以从宽处罚。对于不但责任能力完备,而且犯罪性质恶劣、情节和后果非常严重的聋哑人和盲人犯罪分子,坚决不应从宽处罚。

对应予以从宽处罚的聋哑人、盲人犯罪案件,主要应当根据行为人犯罪时责任能力的减弱程度,并同时考察犯罪的性质,来具体决定是从轻处罚还是免除处罚,以及从轻、减轻处罚的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