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如何判 普法法律网 法律 2.81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如何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条【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TAG标签:治安管理 诉讼仲裁 致使 脱逃 失职 在押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