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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过了三个月

生育津贴过了三个月
请问生育津贴三个月以后还可以领取吗?
生育津贴三个月以后还可以领取的,按照规定,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 18 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 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 婴儿出生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