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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有几种事项需要注意

医疗事故鉴定有几种事项需要注意
医疗事故鉴定有几种事项需要注意
做医疗事故鉴定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复印医疗材料患者必须在场医疗纠纷不一定是医疗事故。

判定是不是医疗事故一般情况下应当由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组织认定。

当事人如果发生了医疗纠纷,打算申请医疗事故鉴定,首先要到相关医院复印有关材料。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患者有权复印及复制病历等资料,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的过程应当有患者在场。

2、申请鉴定可三选一,单方申请医学会不理向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共有三种途径,当事人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任选其中的一种。

(1)直接委托医学会进行鉴定;

(2)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由卫生行政部门把鉴定申请移交到医学会;

(3)由人民委托。

换句话说,通常情况下,发生了医疗纠纷,患者都会先找医院,由双方进行协商,在协商的过程中若达成一致协议,则双方可以共同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

如果协商不成,当事人可单方投诉到卫生行政部门,由卫生行政部门来委托医学会组织鉴定(医学会不接受患者或者医院单方面的申请);

另外,当事人还可以直接到,由受理后委托医学会组织鉴定。

3、首次鉴定不满意可申请再次鉴定患方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天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如果首次鉴定是由医院所在辖区的各区县医学会来组织的,那么申请再次鉴定,将由市一级的医学会来组织进行。

如果首次鉴定就是由市级医学会组织进行的,那么申请再次鉴定则由上一级医学会组织进行。

二、做医疗事故鉴定的费用由谁出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

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五条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

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