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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广告是否是属于要约邀请的

网络广告是否是属于要约邀请的
网络广告是否是属于要约邀请的
1、一般情况下网络广告属于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而网络广告是广告主希望他人主动向自己发出要约,表达订立合同的意向。但网络广告如果符合要约的条件的,可构成要约。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