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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在执行网上撤销

失信被执行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在执行网上撤销
失信被执行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在执行网上撤销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执行人的标的物不属于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特定物、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等情形时,可以解除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1、被执行人的财产经查封、扣押后,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内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查封、扣押措施。
2、执行标的物不属生效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特定物,经审查认为案外人异议成立的,报经院长批准,停止对该标的物的执行。已经采取的执行措施应当裁定立即解除或撤销,并将该标的物交还案外人。
3、对案外人提出的异议一时难以确定是否成立,案外人已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的,可以解除查封、扣押措施。申请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的,可以继续执行。因提供担保而解除查封扣押或继续执行有错误,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裁定以担保的财产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