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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复议答辩状

工商复议答辩状
行政复议答辩状工商方面的解释如何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请求撤销《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 决定》 (郾政征【 2015】 3号)而提起行政复议一案,答辩如下:一、答辩人具有作出郾政征【 2015】 3号征收决定的合法主体资格 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规定:“市、 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漯河市人民 政府《漯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三条规定:“ 市、 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制度, 市、 区 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 本案中,小李庄 社居委城中村改造项目位于郾城区沙北街道办事处, 属答辩人的管辖 范围。答辩人对该项目作出征收决定,具有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