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浙江省晚育产假规定 普法法律网 法律 2.22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关于陕西省晚育产假的规定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46条第二款:职工实行晚婚的,在法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婚假二十天;实行晚育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十五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 TAG标签:结婚 产假 浙江省 晚育 婚姻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