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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判缓刑程序是多久

开庭判缓刑程序是多久
法院开庭判缓刑多久出来

如果法院当庭宣判缓刑的,法院在宣判后会变更强制措施或将被告人当庭释放,也就是说被告人是能立即出来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予以释放。缓刑判决从依法确定之日起,人民法院就应当立即交付执行。由于缓刑是把犯罪分子放在社会上考察改造,不予关押执行,犯罪分子享有一定的人身自由权,并且这种权利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开始的,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因此,对宣判前关押的罪犯,在宣判后予以“释放”,即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不应再继续关押。缓刑的条件有:


1、被判处拘役或者短期有期徒刑;


2、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


3、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也就是说,适用缓刑是在犯罪分子已经被判处刑罚的前提下,再考虑犯罪分子的悔罪表现,认定其放在社会上是否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决定是否执行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