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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办独生子女证

南阳办独生子女证
办独生子女证
三、办事对象须知

凡女方具有本辖区常住户口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孩子。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给本人抚养,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四、办事程序

申请领取《独身子女证》,请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

1、 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所在地居民委员会)领取《独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至本机关审核。

3、对于材料齐全的申请,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

4、区计划生育委员会接到本机关审核申请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