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国有土地征收补偿条例 普法法律网 法律 1.07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国有土地征收补偿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TAG标签:云南省 条例 征地拆迁 补偿 土地征收 征收 国有土地 #